准备备案材料
管局要求备案时必须提供主体单位、主体负责人、服务负责人的证件资料,各省管局还对一些补充资料有不同要求,请参考下文按照自己备案所在省份准备备案资料。
-
备案主体为企业时,证件类型可以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若是其他组织,请提供主体单位的证件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
-
备案主体为个人时,证件类型可以为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
其他补充资料:一般有域名证书、授权书、承诺书、前置审批、网站建设方案书、居住证等,具体请按照实际情况准备补充资料。若客户备案省份管局要求其他特殊文件或资料,进行备案审核时青云客服将通知客户知晓。
补充资料名称 | 描述 |
---|---|
域名证书 |
青云备案系统需要备案客户上传域名证书,请在域名注册商处咨询下载。一般在域名管理平台上,可直接下载,详细请咨询域名注册商。 |
域名实名认证截图 |
青云备案系统需要备案客户上传域名实名认证截图,在域名注册商处完成实名认证时,请将认证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认证的持有人信息,认证证件类型,认证证件号码,以便青云核实确认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单位信息一致。 |
授权书 |
备案主体是企业或其他组织,当网站负责人不是企业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网站负责人授权书。填写模板请参见授权书。 |
承诺书 |
广东省管局要求备案用户提供手写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请参考模板填写承诺书。 |
居住证或暂住证 |
部分省管局要求,当备案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地与申请备案的省份不一致时,需要提供申请人在备案省份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原件彩色照片。详情请参考各省管局规则。 |
前置审批许可证 |
若备案网站涉及新闻类、出版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类等行业的,需办理对应的前置审批手续,获得前置审批许可后上传至青云备案系统。办理详情参考前置审批。 |
金融许可证 |
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 )规定,若备案单位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必需先办理相关金融许可证明上传到青云备案系统,才能提交网站备案申请至管局。办理详情参考金融许可证。 |
工商变更通知 |
备案主体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后,需要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作为备案变更凭证,工商变更通知支持几种形式,具体请参考工商变更通知。 |
网站建设方案书 |
部分省份管局要求若备案网站过多,需要备案客户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如福建、湖南等省,具体撰写请参考网站建设方案书。 |
备案材料模板下载,请参考下载备案材料模板。
授权书
备案主体为企业或组织时,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需要下载授权书填写并打印,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然后上传到青云备案系统。备案主体为个人时,无需提供授权书。 授权书填写模板:
承诺书
广东省管局要求备案用户提供手写《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请备案省份为广东的客户(企业与个人均需提供)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盖章后上传至青云备案系统。
承诺书模板及填写说明,请参考以下图片:
-
个人
-
单位
金融许可证
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 )规定,若备案单位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网站内容等涉及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金融类字样的,属于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必需先办理相关金融许可证明,获取金融许可证明后上传到青云备案系统,才能提交备案申请至管局。
金融相关许可证明的审批部门按照金融业务不同,大致分为以下几类,仅供参考:
-
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
-
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
股权众筹融资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
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由证监会负责监管。
-
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
-
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
投资管理,私募,是证券协会管理,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
以下为几种常见金融相关证书名称,仅供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XX省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
-
《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
-
《XXX金融服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工商变更通知
备案主体单位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作为备案变更凭证,工商变更通知支持以下几种形式
-
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参考模板: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新公司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上,应能明确显示企业变更前后的公司名称。
网站建设方案书
湖南省管局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用户首次备案和新增网站,每次只允许提交1个网站对应1个域名;主体已有备案号新增网站时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网站建设方案书填写模板:
内容需包含:
-
网站服务内容介绍,包含网站内容截图或设计图、网站栏目及内容介绍、多网站/域名用途和域名扩展使用情况。如果该主体下有多个网站域名需要备案,用户可以在备案域名中填写多个域名。
-
组网方案(包含设备配置、组网结构、使用技术及部署情况)。
-
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含网络安全防御措施、信息安全管控制度和应急处理方案)。
-
承诺如发现主体信息有误、网站实际开办内容与备案信息一致、域名有交易行为、网站内容涉及九不准等违法违规问题,接受接入服务商关闭网站、主管部门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的处罚。
填写完网站建设方案书后,需签字、盖公章后拍摄为彩色照片或扫描为彩色文档(文件命名为主办单位全称)。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的省份如下所示。
省份 | 要求 |
---|---|
福建省 |
主体下超过 5 个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
江苏省 |
|
重庆市 |
主体为个人时,超过 5 个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
湖南省 |
主体下超过 1 个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
广东省 |
|
陕西省 |
|
重庆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