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ICP备案号

ICP 备案号,就是网站的备案号码。您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经工信部(及各地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会下发一个号码,该号码即为“备案号”。

备案号采取主体与网站结合编码的方式,由三部分组成:(省简写)ICP备+主体序列号+网站序列号,如:京ICP备00000000号-*。

您需要在网站最下方显示备案号,并能链接到工信部网站:https://beian.miit.gov.cn/。

如何查询ICP备案号

ICP备案号以工信部网站公共查询为准:查询入口

一个主体可以有几个备案号

一个主体只能有一个备案号。如果有两个备案号,需要注销其中一个。

一个主体可以有多个网站,但是对应的主体备案号均是相同的,区别在于主体备案号后边的序号不同,会以“-n”来区分主体下不同的网站。

  • 主体备案号:*ICP备********号

  • 网站备案号:*ICP备********号-n

ICP备案号的有效期

目前管局暂时没有设定备案号的有效期限。

如果您备案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备案信息变化时及时提交变更备案,更换接入商时及时进行接入备案,网站内容不涉及违法违规,您的备案号是长期有效的。

说明

管局发现备案为空壳网站、备案信息虚假、网站内容涉及违法违规等情况时,会直接进行清理。清理后,域名会变为未备案状态,网站访问将会受到影响。

标明备案号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站开通时,在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及工信部网站链接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标明备案号?

由于各个网站的搭建方式不同,本文不提供具体的标明备案号操作步骤,请网站技术负责人编辑网页源代码自行添加。

标明备案号规则

  •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网站备案号,且标明的网站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P备号-1),不可以标明主体备案号(例如:京ICP备号)。

    • 广东省网站:请在网站首页标明主体备案号“粤ICP备********号”,不要带-1、-2等序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

    • 其他省份网站(除广东省):请在网站首页标明网站备案号,如“京ICP备********号-1”,需要带有-1、-2等序号,并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