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服务并注销备案。若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请您提前三十日申请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期间,已备案的域名可正常使用,需确保服务内容与备案信息相符。

变更备案类型

  • 变更主体:变更主体中的信息,如修改公司通信地址、变更主体负责人信息等。

  • 变更服务:变更服务中的信息,如变更服务名称、修改服务负责人、变更IP等。

  • 变更备案:同时变更主体信息、服务信息。

说明
  • 湖南、贵州管局要求,主体负责人变更时(即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提交“变更备案”,不能选择“变更主体”,且提供新的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 对于个人备案,如果联系方式(包括紧急联系人、邮箱、固定电话等)变更,需要提交“变更备案”,不能单独选择“变更主体”或“变更服务”。

  • 对于主体负责人和服务负责人是同一责任人的企业备案,如果联系方式(包括紧急联系人、邮箱、固定电话等)变更,需要提交“变更备案”,不能单独选择“变更主体”或“变更服务”。

变更备案所需材料

请提前将变更涉及的材料彩色电子版备好,便于填写系统时同步上传审核。

操作步骤

说明

不同的 ICP 备案订单不能同时进行。如果 ICP 备案主体下有其他正在进行中的备案订单,备案页面的变更主体与变更服务按钮将变为灰色,不能进行备案变更操作。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2. 点击右上角的备案,进入 ICP 备案管理系统。

  3. 在左侧导航栏中点击备案信息,显示备案列表页面。

  4. 点击需要变更的主体备案号,进入备案主体信息和关联服务信息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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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点击变更备案,可以同时变更主体和变更服务;点击变更主体,只能变更主体信息和主体负责人信息;点击要修改服务右侧的变更服务,可以变更服务信息和服务负责人信息。

  6. 根据提示填写需变更的信息。

    • 变更备案/变更主体

      • 变更备案不能变更备案所在省份。如需变更备案省份,您需要在目标省份重新申请备案。

      • 变更备案时,部分省份原备案主体名称进行变更时,需上传工商或行政部门变更函。 需要提交工商更名函的省份:吉林、辽宁、北京、天津、内蒙古、陕西、湖北、河南、上海、浙江、江苏、福建、江西、贵州、云南、四川、广西。

    • 变更备案/变更服务

      说明

      根据各省管局规则及规定,ICP备案信息中的部分信息无法变更。变更服务信息时,无法变更服务类型。

      • 服务语言:指服务内容使用的主要语言。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不建议多选。示例:服务内容的主要语言为中文,部分插件为英文,此时“服务语言”选择“中文”。

      • IP 地址:备案服务器的公网IP地址。点击选择IP,选择已创建的云服务IP。

      • 前置审批类型:服务若包含前置审批内容类型中的项目,请上传相关许可证件或咨询备案所在省主管部门。

      • 前置审批号:如实填写前置审批证书上的号码即可。

      • 服务类型:

        网站服务类型参数说明:

        参数 说明

        网站域名

        不支持修改或新增。

        网站首页 URL

        不支持修改或新增。

        应用服务类型

        • 网站应用服务:通常指官网类或电商服务选择服务应用服务等。

        • APP 应用服务:通常指手机、平台电脑上的 APP 等。

        • 微信号应用服务:通常指微信订阅号、公众号、服务号等。

        • 邮件应用服务:通常指电子邮件服务,搭建邮箱等。

        • 文件应用服务:通常指存文件数据,支持多种上传文件格式,如服务器内存储图片、代码、音乐,一般用作调用接口使用等。

        • 数据应用服务:通常指存储某种格式编程代码文件数据,一般用作调用接口使用等。

        APP 服务类型参数说明

        参数 说明

        APP 图标

        仅支持 JPG 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 100KB。

        应用一级目录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类别,最多支持选择 5 个类目。

        应用二级目录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类别,最多支持选择 5 个类目。

        提供 SDK 服务

        备案的 APP 是否提供 SDK 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勾选是或否。

        APP 运行平台信息

        支持修改、新增或删减相应的平台。

      • 服务负责人信息:如果服务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是同一个人,可在下拉列表中选择。否则,点击新增服务负责人,并填写服务负责人信息,此时服务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的电话、邮箱不能相同。

  7. 点击保存 > 下一步:提交初审

    初审通过后,上传资料图片,并扫码进行真实性核验。所有资料上传完毕并且核验完成后,可提交复审。

  8. 青云复审。

    青云会在 1-2 个工作日内对用户提交的备案信息及资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提交至管局。

  9. 短信核验。

    青云将备案申请提交至管局后,用户会收到工信部下发的核验短信,用户需要在24小时内完成全部短信核验,短信核验完成后该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系统等待最终审核。

  10. 管局审核。

    各省管局审核时间不一致,一般管局审核时间为 1-20 个工作日。

  11. 备案通过。

    备案通过后,用户需要按照工信部要求建设服务,并且在服务首页下方中央放置对应的服务备案号,备案号需要添加超链接至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江苏省用户需要注意网页下方还需添加版权所有,版权所有单位要与备案主办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说明
  1. 工信部备案成功后,服务开通之日起30日内,用户需自行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公安备案及服务安全评估。参考文档:《互联服务安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安全评估使用手册》(可提供文档下载)。

  2. 如果用户服务涉及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自行申办经营性 ICP 许可证。

  3. 备案成功后,请保持负责人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备案相关的通知与提醒,若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联系青云变更备案信息,避免因未及时收到通知信息而影响服务正常使用。变更备案可参考变更备案流程。

示例:营业执照地址变更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时,需要修改备案信息,确保备案信息与服务内容相符。备案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选择变更备案类型:变更主体或者变更备案

  2. 修改主体信息:在主体单位信息部分,修改营业执照的证件住所为变更后的地址。

  3. 上传资料:将更新后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重新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