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主体,删除主体在工信部的备案信息,即注销整个主体备案号。注销成功后,备案主体及主体下所有服务域名将全部成为未备案信息,主体下不可提供任何互联网信息服务(含网站)。如需再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如网站等),需要重新申请 ICP 备案。

说明
  • 主体下有多个服务时,如果您只需注销主体下某一个服务,请不要选择注销主体,应选择注销服务。

  • 只有在青云备案过的主体,才可在青云备案系统申请“注销主体”;未在青云备案过的,请联系原接入商或对应省通信管理局。

  • 注销一旦成功则不可逆,请慎重选择。

注销主体类型

  • 主动申请:由于某些原因需删除在接入商的服务备案信息,用户主动提出注销主体申请。

  • 被动注销:因用户的资源到期,或因用户备案信息/服务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应上级单位规定要求,青云备案专员将注销主体申请提交给对应管局做最终管局审核。

操作步骤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2. 点击右上角的备案,进入 ICP 备案管理系统。

  3. 在左侧导航栏点击备案信息,进入备案信息列表。

  4. 点击主体备案号,进入备案主体信息详情列表。

    点击主体备案号
  5. 主体备案号所在行操作一栏点击注销主体

    点击主体备案号
  6. 按照系统要求填写注销原因并点击注销

    • 青云审核后将注销申请提交至管局,主体负责人会收到工信部下发的核验短信,用户需要在 24 小时内完成全部短信核验,短信核验完成后该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系统等待最终审核,管局审核通过后注销完成。

    • 若您在提交注销主体后 10 分钟内未收到核验短信,请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短信核验,选择短信重发,验证内容中的证件号码为对应负责人身份证后六位。

    • 注销主体成功后,该主体下所有服务对应的域名备案号将被管局回收,域名将无法访问。申请提交到管局后,无法撤回,请慎重操作!

    • 注销主体后,域名的备案号将被回收,未备案域名不能解析至青云服务,请及时关闭服务删除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