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对象备份
更新时间:2025-02-25 06: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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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节主要介绍如何创建 MySQL Plus 对象备份。
注意事项
仅 MySQL 1.4.0 及以上版本具备该功能。
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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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取管理控制台登录账号和密码,且已获取集群操作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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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创建 MySQL Plus 集群状态为
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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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创建可用对象存储桶和 API 密钥。
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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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管理控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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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产品与服务 > 数据库与缓存 > 关系型数据库 MySQL Plus,进入集群管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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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群列表,点击目标集群 ID,进入集群详情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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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对象备份页签,点击备份策略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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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弹出的修改备份策略窗口中,选择对象备份,并根据页面提示配置各项参数,点击确定即可。
参数 说明 自动备份
根据实际情况关闭或开启自动备份功。
备份链个数
最多可创建的备份链的个数,支持 1~7 条。
备份链长度
每条备份链上可创建的增量备份的个数,支持 1~14 个。
存储方式
支持对象存储或 S3 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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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对象存储,则需配置 Bucket_name 和 Access_key_id,点击选择,在弹出的提示窗口中,选择平台内已有的存储桶和 API 密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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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 S3 存储,则需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Bucket_name、Bucket_url、Bucket_port、Bucket_protocol、Access_key_id 以及 Secret_access_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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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对象备份页面,点击创建对象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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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弹出的创建对象备份窗口中,选择备份方式,并输入备份名称,点击确定即可。
说明 还未创建过对象备份的集群,仅支持创建全量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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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对象备份列表页面,已创建成功的备份显示在列。